为摆脱控制而启程

Jargal Defac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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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H TO GASOLINE INDEPENDENCY

蒙古国在燃料燃油的供应方面一直受着俄罗斯的制约。随着国家的发展,车辆和机械设备数量日益增长的今天,作为燃料,我们燃烧了15亿美金也就是蒙古国外汇收入的四分之一。我们除了支付俄罗斯提出的价格,别无他法。从2015年开始根据新加坡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燃料费用的这一情况,多少让燃料价格有了一些标准。五年的协议期结束,目前正在协商续签协议。但是,我们用美金购买燃料,却以蒙古图格里克进行销售,这种模式受到汇率的影响,导致对外贸易失去平衡,进而日用品价格也跟着涨价,甚至导致通货膨胀。

为了能够在燃料供应方面不受控制,蒙古国最近几年一直在商讨修建燃料加工厂的设想,这一设想在东方省发现石油之后就变得更加的具体。2015年5月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出访了蒙古国,此次出访印度方面决定借给蒙古国10亿美金的低息贷款。蒙古国政府于2017年2月,通过政府会议决定利用该项低息贷款承建炼油厂。

政府考虑到炼油厂与用户之间的距离和其它种种因素,决定将炼油厂修建在距离东戈壁省赛音山达东北方向18公里处阿拉坦西日县管辖内。该加工厂计划每年生产4.3万吨液化气,车用汽油34万吨,柴油82.4万吨,飞机燃料8万吨,锅炉燃料4.7万吨,共约135万吨产品,用来供应蒙古国目前的燃料需求。石油将从蒙古国东方省TOCON UUL XIX油田和TAMSAG XXI油田供应。

该项目目前进展

2017年4月,为了执行该项目而专门成立了蒙古国国有炼油厂(www.mongolrefinery.mn )。同年8月,为了编制炼油厂项目的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特选出在该领域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印度工程有限公司(Engineers india limited)(www.engineersindia.com)作为顾问。除此之外,以第三方监督为目的,特引入意大利“Kinetic Tehnology”公司开始了项目的执行。2018年11月项目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结束,并通过了蒙古国矿产与重工业部下属专家委员会的评审。2019年5月开始了工业设计图纸的编制工作。

截止2019年11月,利用蒙古国发展银行2460亿蒙古图格里克的贷款修建了距离赛音尚达17.5公里的承重公路,27公里长的铁路,110千瓦的架空输电线路,变电站等工厂外部的基础设施。开始了150公顷场地整平和修建工厂围墙的工程。并且在赛音山达正在承建可以居住550户居民的工人社区。开始了来年春天将要修建的42公里管道工程的准备工作。在该炼油厂的整体规划中包括了基础设施,多个大型仓库和运输原油的设施,除此以外还包括了供应炼油厂电力的发电厂。

运输

目前,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怎样从550公里以外运输原油。是利用铁路运输还是管道输送等方面,政府上层出现了意见分歧。

支持铁路运输的一方认为,蒙古国已经开始筹备修建铁路,该铁路还要通过俄罗斯境内直接通往出海口。修建铁路必然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既然要投入大量资金,那么出于多种用途考虑,应该修建铁路来运输。但是支持管道运输的一方则认为,为了快速、可靠、不间断供应原油,应该选择管道输送。管道输送的费用为铁路运输的费用的三分之一,承建时间短,输送单一产品运用最广泛和性价比最高的途径就是管道输送。

塔姆查格石油特点是密度较轻(0.845 克/см3),  硫含量非常低(0.11%),石油总酸值较低(TAN:0.052 毫克КOH/克),这点可以节省炼油厂的承建成本。但是,其石蜡性碳氢化合物含量较高, 24摄氏度就会凝固。所以,如果是铁路运输的话需要使用热油罐,管道输送的话需要不间断供热。

如果承建可同时装卸80节车厢的设施,会需要大量的资金。在承建管道方面,有现成的具有供热管道承建经验的,愿意自己出资、承建、经营、移交的公司。根据国有炼油厂的预算,承建管道需要3.5亿美金,期限是2-3年。承建铁路需要6.6亿美金,承建时间不确定。运输成本方面,管道输送每吨原油的成本是7美金,铁路成本为管道成本的2倍。我们计划炼油厂在2024年11月份竣工,竣工后6个月,生产就要稳定。所以政府要抓紧时间决定上述问题。

储量

社会大众一直想要知道的下一个问题是石油储量是否可以供应炼油厂的需求。在目前所进行的2个勘探区域(东方省,TOCON UUL XIX油田,塔姆查格XXI油田,)截止2010年为止,储量是3.326亿吨,其中可靠性开采储量是4320万吨,该储量已经登记到蒙古国矿山地质储量信息库中。虽然目前已经开采820万吨,但是未来储量增加的可能性很大。一个月前,就在MATAD XX油田发现了石油,估算储量是2500万吨。虽然有必要在其它更多的石油勘探区域进行勘探来提高石油储量,但是由于电力能源、人力资源等等的不足限制了石油的勘探工作。同时还由于地方政府的阻挠,牧民的反对等等原因也导致开采工作停滞。

目前,石油均由中国企业在开采,并利用产品分配合同来协调,所销售石油的四分之一属于蒙古国政府。根据蒙古国“石油法” 第7.1.6条目内容,“如果蒙古国境内创办炼油厂,合同方应得的石油和成本石油购买方面,蒙古国政府将享有利用市场价格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合同签约方有义务,以市场价格将自己名下石油优先出售给国有炼油厂。政府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蒙古国已经具备了石油销售,原油供应储备等等方面的司法环境。

无论如何,在燃料供应方面,蒙古国已经踏上了摆脱控制的光明大道上,希望能够义无反顾的前行。

2019.11.28

Trans. by Asru.V and Gerelchime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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