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被国际打击恐怖融资和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列入重点监控即灰名单已经过去两个月了。我通过之前发表的“灰色政权”、“灰色法院”、“灰色社会” 等一系列文章,曾向读者传达了关于蒙古国为何被列入这类高风险国家名单中,下一步应当采取什么措施等方面的信息。
如今,蒙古国国家和政府的官员向自己的百姓、公众,乃至世界其他国家宣布了脱离灰名单的决心和义务。上个月,为追究被列入灰名单的责任,蒙古国议会已辞去蒙古国央行和金融监督委员会的第一把手,现由副手替任。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制定的“关于打击洗钱、恐怖融资的FATF建议”,已经成为公认的国际标准,成为了有效打击滥用金融系统现象的重要措施。目前有涉及国家政治、社会、经济等所有领域的打击洗钱、恐怖融资的40项建议和9项特别建议。
直接关系公民社会和非营利组织的是其中的第8项建议。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也会按照40项建议逐条对国家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合规-C,多数合规-LC,部分合规-PC,不合规-NC等)。
灰名单背后
曾在2007年和2017年,按照上述标准对蒙古国进行过2次评估。2次评估结果均显示,蒙古国非营利性机构评估为“部分合规”。前不久进行非常规评估,两个月前发布了评估报告。2017年评估报告曾建议对具体领域进行评估,尤其重点指出非营利行业是高风险领域,建议对该领域进行全面评估。但非常规评估报告中却提到,蒙古国目前还没有对该领域进行全面评估。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会针对每个国家发布评估报告,在蒙古非营利机构行业报告中指出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如下:
- 未对非营利行业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 未对高风险非政府机构开展送达信息和宣传方面的工作;
- 针对非营利行业的监督不够明确;
- 针对非营利行业的制裁措施不够明确,不符合实际情况;
- 司法监督部门对非营利行业的监管能力不足;
- 尚未提供有关之前非营利行业监督检查相关的资料、证据等;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评估的背后
蒙古需要认真、谨慎的看待上述评估结果。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和其他国际组织对非政府组织提出的要求包括限制公民社会的空间,重点要求政府部门对其进行定期监督和审查。
总之,目前全世界呈现出限制非政府组织运营空间的趋势。专家Ben.Hayes曾在2017年称,国际反恐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要求遵守的制度,根本没有满足民主条件,是在短期内快速出台的,所以在保障基本人权方面存在缺失。B.Hayes称,世界上被证实存在通过非政府机构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现象的例子非常少。但是以执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的名义,修改非政府组织法律、限制公民社会声音的国家正在增加。例如,波黑、克罗地亚、马其顿、匈牙利、印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波兰、塞尔维亚和塔吉克斯坦(Hayes,2017)等国。
2012年,国家监督和国际研究所针对金融特别行动工作组第8条建议,完成了涉及159个国家的评估。通过该评估,世界各国的85%被评为不合规或部分合规。虽然中欧各国修订了关于打击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法律,但是评估结果仍然显示为不符合第8条建议,非常引人关注。2007年,最初对世界158个国家进行评估时,只有5个国家(比利时、埃及、意大利、突尼斯、美国)的非营利行业没有出现问题,获得了“合规”结果。
这与“9.11”恐怖袭击事件后,人们越来越怀疑通过非营利机构资助恐怖主义活动有关。当时,美国总统乔治∙布什曾向公众传达了谴责非政府组织的讯息。进而,他们研究和总结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和法规,开始要求国际组织采取预防滥用非营利组织恐怖融资的措施。这一行为掀起了全世界修订涉及公民社会法律法规的浪潮。但是,很多国家关于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法律法规并未得以改善。上述2017年评估涉及了89个国家。其中只有四个国家和地区(亚美尼亚、香港、美国、英国)被评为“合规”,却有60多个国家被评为“部分合规”或“不合规”。
实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建议,不应该只是修订一两个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而首先需要对整个行业进行全面的评估。之后再需要针对存在洗钱和恐怖融资高风险的机构,进行逐一交涉,采取措施。
2019.12.18
Trans. by Asru.V and Gerelchime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