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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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景 2050”评论:绿色发展)

直至2050年,蒙古国通过“绿色发展”政策,期望实现的目标是:

  • 维护大自然的价值和效益,并维持原生态平衡;
  • 恢复自然生态资源,降低资源匮乏,建立储备资源,将自然资源传承给子孙后代;
  • 防止水资源匮乏,按需使用水资源,储存必要的水资源。
  • 发展低碳、高效、包容性的绿色经济,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做出贡献等。在上述目标中,根据当前需要的轻重程度,此文章着重提到了温室气体和沙化问题。 

温室气体

2016年,根据《关于实施巴黎协定的国家目标》,直至2030年,蒙古国应当将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14%。2019年,蒙古国政府明确了温室气体排放量较高的行业,并宣布了降低时限和降低程度。蒙古国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来源于能源行业和畜牧业。如果目前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结构保持不变,将会面临以下局面。

2:温室气体排放量趋势,行业领域

摘自:  蒙古国环境状况报告

能源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一半,主要来源是热电站和火力发电厂。截至2016,我国能源生产来源的92.7%来自煤炭,这在全球位居第三,仅次于博茨瓦纳和科索沃。(蒙古国能源效率、可及性,及其结构分析,2019)

2015年出台的《国家能源政策》规定,为了能够持续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开发再生能源,直至2020年的时候以再生能源取代装机容量的20%,2030年的时候取代装机容量的30%。尽管蒙古国拥有巨大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太阳能和风能可能占能源总产量的20%,但由于售价低廉,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中的所占比例仍然很低。尤其是额吉河水电站的建设,由于背部邻国的阻碍一直没有承建。

虽然可再生能源对环境无害,但在蒙古看来经济效率不高。最现实的选择仍然是煤炭。 2014年,蒙古国排放了相当于3400万吨二氧化碳的温室气体,占世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0.1%。作为发展中国家,最好能保持现有的廉价煤炭资源需求的水平,以可再生能源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  

荒凉的牧场和沙化 

蒙古国是受环境气候危害最大的十个国家之一(2014年全球气候风险指数)。在过去的79年中,我国的地表平均气温增长了2.24°C(蒙古国环境状况报告)。自1996年以来,自然灾害现象发生率翻了一番(亚洲开发银行,2017)。之所以,《愿景-2050年》旨在保护土壤养分和水分,以防止土地退化和沙化,以及修复被破坏和受污染的土地,以使其投入商业循环当中。

现在全世界都在为由于气候变化演化的贫穷和不平等现象的加剧而担忧。在蒙古国,牧区人口向城镇移民导致了贫困和不平等现象的形成。同时,作为蒙古民族传统和文化元素的游牧畜牧业也处于危险之中。

如今,牧场是蒙古171,000个牧民家庭的主要生计来源。 但是,超过70%的土地出现了过度放牧。相同程度的土地正在被沙化,牧场生态系统受到了威胁。自1990年代以来的30年中,气候发生急剧变暖,牲畜数量已从原来的2500万头增加了三倍。牧场由于没有主人,全部牧场的22%,相当于2500百万公顷面积的牧场被破坏而无法恢复。这是所谓“公地的悲剧”的鲜明例子。

目前,我们有必要发展符合牧场负荷能力的传统畜牧业,需要执行注重质量、而不是数量的政策。一种解决办法是,按牲畜头数收税。现在该向超出牧场负荷能力的,牲畜数量多的地方收取高额税金了。税收收入,应当用于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收支应当透明。同时需要改善畜牧业研究工作,针对创新科技投入资金,提高生产效率。

但是,仅靠税收和私有化牧场是无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经济学家埃里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通过多年的观察和研究证明,结束公地悲剧的关键在于当地人民本身。根据日本、瑞士、西班牙和菲律宾的经验,她整理出了合理使用公共资源的八项原则,其中:

  1. 确定公共资源的界限,明确使用者;
  2. 公共资源的使用制度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条件;
  3. 调动所有相关人员参与公共资源使用制度的修改和改善;
  4. 对公共资源进行监督和问责制;
  5. 对违反使用制度的人加以惩罚;
  6. 以低成本解决违规行为;
  7. 当地政府要承认公共资源使用制度和要求;
  8. 公共资源使用者要与他人合作等。

瑞士阿尔卑斯山地区托贝尔村约有600个居民。1483年,当地村民们为了合理利用村庄公共的牧场、土地和森林,成立了合作社。在这个村庄购买土地,或者以其它理由获得土地的人,任何人均无权使用公共资源。是否能够加入合作社,则由合作社其他成员投票决定。1517年,该合作社制定“冬季牧场制度”,规定“任何居民不得将超出饲养能力以外的牛带入阿尔卑斯山地区”。同时,开始对企图占用公共资产(牧场)的行为采取处罚措施。冬季牧场制度的执行、监督义务由合作社全权代表执行。

乡村宪章赋予所有居民投票权,并且合作社被赋予了依法组织土地的基本权力。合作社中包括了这个村庄所有的养牛户,合作社每年都开会讨论“总则”和政策,选出代表。这些代表可以对滥用土地的人处以罚款,并组织会议,还负责修复阿尔卑斯山道路的组织工作。居民们除了以这种形式对他们的共有资产进行监督外,还以施肥、种植草被等方式养护牧场。最主要的是,有关公共资源使用方面的关键性决定,均由当地居民自己做主决定。日本也有类似的村庄。韩国也从1960年开始实施“新乡村”活动,效果显著。

在蒙古国

目前,蒙古人民正面临的重大考验是,是否能够保留拥有几千年历史的放牧式畜牧业。在近30年中,由于任由畜牧业自生自灭,导致牧民们只注重数量,从而使牧场受到了严重破坏。现在,连政府都对牧场问题束手无策了。奥斯特罗姆以很多国家和地区情况举例说明了,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措施就是成立合作社或小队。所以,是时候让我们蒙古国的牧民根据上述八项原则进行合作,共同来管理牧场了。还需要政府创造体制和法律环境来支持这种运动。

2020.03.18

Trans. by Asru.V and Gerelchime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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